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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对污染企业正式开征“排污指标费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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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互联网络 添加人:盐城化工网 添加时间:2008-3-25 9:16:57

      江苏将在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(COD)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,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。江苏省物价局、环保厅、财政厅近日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,宣布两则试行管理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,“排污指标费”将纳入各级财政预算,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。 

      据了解,COD“排污指标费”试点行业为纺织染整、化学工业、造纸、钢铁、电镀、食品制造(味精和啤酒)、污水处理7大行业。其中,污水处理单位的COD“排污指标费”定价为每年每吨2600元,其余6大行业为每年每吨4500元。 

      二氧化硫“排污指标费”的开征范围为全省的电力行业。与COD“排污指标费”按全部指标收取费用的方式不同,对电力行业超标和新增二氧化硫排放指标部分实行指标有偿取得。电力行业二氧化硫的“指标费”价格标准为每年每吨224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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